欢迎访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作者:   时间:2014年08月04日 18:01    访问量:    来源:人事劳资处

    根据《2014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专业加试等环节确定面试名单,现将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专业

面试人员名单

新闻传播学或中国语言学

陈琳、杨文婕、柴源

图书情报、信息管理

石磊、童兆莉

计算机类

吴军仪、谭伟、肖利晖

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朱卿卿、张钰、黄梅、张扬

思想政治教育

程亚利、徐恒、范景、李雪婧、黄蓉、明珠

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理信息GIS、测绘工程

熊倩、孟敏、刘亚东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铁道与桥梁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邢利霞、周显广

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方向)

徐以艳、张艳香、刘莹莹

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汽车类

韩菲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机械方向)、机械电子工程、机电类

黎安、杨程、向鹏、黄俊敏

车辆工程、电器工程、自动化及相关

、占泽星、陶瑞华

信息系统管理及相关

余婷婷、鲁波

交通信号与信息处理及相关

邹亮、唐正

公路运输管理、物流管理

熊非易、刘鑫、王晓翠

会计、市场营销(项目管理)

尚丰阳、丁琳、张易、向伶双

交通运输管理与规划、公路运输管理

蒋晶尧、刘婷、徐小丽

航海技术

付鹏辉

电气自动化

陈亮、向敏、杨

交通运输管理

杨馨颖、王蝶

    二、面试内容、地点、时间

    (一)面试内容

    1、答题:新闻传播学或中国语言学专业、图书情报、信息管理专业、计算机类专业、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答题8分钟,通过专家提问测试应聘人员应变能力和基本素质。

    2、讲课: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理信息GIS、测绘工程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铁道与桥梁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城市轨道工程方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建筑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建筑方向)专业、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等汽车类专业、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机械方向)、机械电子工程、机电类专业、车辆工程、电器工程、自动化及相关专业、信息系统管理及相关专业、交通信号与信息处理及相关专业、公路运输管理、物流管理专业、会计、市场营销(项目管理)专业、交通运输管理与规划、公路运输管理专业、航海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专业、交通运输管理专业通过讲课测试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时间15分钟。

    (二)面试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培训楼(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486日上午8:30

面试考生集中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抵达面试考点。进行面试签到、抽签、候考等, 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流程

(一)签到。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到;

(二)学院领导宣讲面试事项和面试纪律;

(三)核实身份。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的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四)抽签。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

(五)候考。等候参加面试,并做准备;

(六)面试。按面试顺序号的顺序由工作人员带领考生去考室面试。

四、成绩计算

(一)本科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3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占15%;《专业与管理人员基本素质测试》占15%),面试成绩占70%

(二)研究生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且未增加专业测试,面试(讲课)成绩即为总成绩;研究生学历要求的招聘岗位且增加专业测试(新闻传播学或中国语言学专业、图书情报、信息管理专业、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地理信息GIS、测绘工程专业)的,面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成绩只作为参考。

(三)面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 当场报分。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面试集中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行查验;

(二)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

(三)试讲要求不使用PPT,要求粉笔板书,教学试讲15分钟,试讲当天提交纸质教案七份,教案上不得附加考生本人的相关信息;

(四)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六)面试结束后,离开考室,进入候分室等候,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候考室,面试成绩公布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

(七)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联系人:汤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64981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484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03308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8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