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鄂财采认[2015]-08524号执行确认书要求,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区保障性维修经费计划”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号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招标项目名称:西区保障性维修经费计划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招标内容:西区实验楼外墙雨眉、食堂屋顶防水及墙面粉刷、电梯机房、实验室、宿舍及多功能厅屋顶防水等
四、采购预算:14.53万元(超过预算为废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临时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并未发生过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5年7月8日起,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2015年7月14日止。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区实验楼二楼后勤中心办公室
本项目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投标负责制,投标企业必须委托建造师(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负责本工程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代表A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原件(二代)、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二代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外地企业须携带来汉注册登记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经理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质量、健康、环境三大认证体系有效证件及体系运行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复印件不退,且复印件须盖本单位公章)。本项目不受理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14日上午9时 (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区实验楼五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蕴
3)联系电话:027-84585106
4)联系地址:汉阳区马沧湖路336号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区实验楼二楼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