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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我校退休职工携手志愿者为养老院送温暖
2020-09-18 15:19 李阳  院团委 审核人:   (点击: )

各分团委:

  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开展“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大行动,营造温馨舒适、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使大学校园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阵地,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团员之家”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将“团员之家”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突出学生在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将宿舍作为相互学习、相互激励、相互帮扶的重要场所,从学生宿舍着手,争做文明先锋,争做卫生模范,引领团员青年在宿舍生活中接受教育,养成良好品格习惯,推动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和谐健康美丽的宿舍环境,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创造奉献、奋勇建功,在实现中国梦、交院梦、人生梦的过程中奏响无愧于时代的青年乐章。

  二、活动主题

  创建团员之家,共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2020年12月

  四、活动对象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五、“团员之家”评选标准

  “团员之家”的评比分为五大内容,即“团员青年之家”、“文化建设之家”、“严明纪律之家”、“清洁卫生之家”、“文明先锋之家”。每项总分为20分,总评满分为100分,总评分不低于80分均可以参加“团员之家”的评选,同时评选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也会进行表彰。  

  (一)“团员青年之家”标准(20分)

  1.寝室成员思想进步。思想积极上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寝室成员品德高尚。坚持原则、乐于助人、遵守公德,敢于同不良作风作斗争,团结互助和关心同学,谦虚谨慎、广交朋友,严格要求自己;

  3.寝室成员模范作用好。生活和工作中起表率作用,遵守团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履行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支持关心团支部工作;

  4.寝室成员积极上进。坚持定期学习党员及团员知识、形势政策学习或研讨等活动,从思想意识上树立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提高自身素质;

  5.寝室成员按时参加团支部组织的团日活动,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代的各项任务,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思想状态优秀,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文化建设之家”标准(20分)

  1.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良,该学期所有成员均无不及格科目且所有成员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平均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0%;

  2.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和第二课堂活动,提升自身素质,展现交院青年风采;

  4.寝室内部积极营造健康、高雅、文明的寝室文化,寝室文化主题鲜明、线条清晰,无乱贴乱画现象;

  5.寝室人文氛围浓厚,课余学习活动、文娱活动丰富,有突出的寝室文化内涵。

  (三)“严明纪律之家”标准(20分)

  1.寝室成员学习有上进心,不迟到、早退、旷课,遵守课堂纪律;

  2.寝室成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3.寝室成员爱党爱国,言行一致,维护民族团结;

  4.其实成员热爱学校,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 寝室成员80%以上为共青团员,有党员(含预备)、学生干部,且在团支部起到带头作用。

  (四)“清洁卫生之家“标准(20分)

  1.寝室有固定的寝室长,寝室长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张贴文明寝室公约及值日表,宿舍成员能够按公约、值日表严格执行;

  2.室内布置整洁、舒适,被褥折叠整齐,物品摆放有序;室内明亮无异味,地面、墙面、阳台和卫生间无污渍,寝室对应走廊干净;

  3.不向窗外泼水,不高空抛物,爱护公共环境;

  4.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衣服勤洗勤换、不堆放、不乱挂。寝室内务卫生优秀,且在校级内务卫生检查平均分达到前30名;

  6.寝室成员文明礼貌,举止得体,积极配合权益部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

附加分:寝室布置美观、特色鲜明,加 1分。

  (五)“文明先锋之家”标准(20分)

  1.讲文明,讲礼貌,寝室成员要有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且寝室全体成员的综合测评分较高;

  2.积极响应节约号召,做到厉行节约,珍惜资源;

  3.有强烈的节能环保意识,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以爱和微笑奉献社会;

  5. 不抽烟喝酒,不赌博传阅不健康书刊,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不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物,有强烈的防火防盗意识和良好的安全习惯;

  6. 寝室内无重大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大功率电器使用记录、无晚归现象、无外来人留宿现象。

附加分:寝室开展节约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加3分/次。

  六、活动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动员(2020年9月)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活动方案,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结合校风学风建设、法制和科普冬季安全等内容,策划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带进宿舍。

  (二)全面实施,检查落实(2020年9月-11月)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每周要安排寝室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并上报校团委;将检查结果纳入学生日常行为考核、推优评选等考核评价中;校团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抽检,并将抽检结果予以通报。

  (三)总结表彰,树立典型(2020年12月)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团员之家”活动成果,树立典型,参照相关评比标准评选二级学院 “团员之家”、“优秀个人”等并给予表彰。对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者,应依规严肃处理。




              校团委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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