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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吕鹏飞同学“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2-03-09 17:15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授予吕鹏飞同学“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
新闻来源:院团委    点击数:363    更新时间:2012-3-9 17:15:48    收藏此页

各分团委、学生会:


在纪念雷锋逝世50周年之际,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院团委决定,号召在全院广大青年中开展向吕鹏飞同学学习的活动,并授予吕鹏飞同学“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吕鹏飞,男,我院机电工程系“三一重工”订单班的学生,品学兼优、乐于助人,经常帮助有需要的同学。2012年1月11日,吕鹏飞同学奋不顾身,涉入一米多深的淤泥中救出两名儿童,救人后浑身湿透的他未留下姓名悄然离开,直至学校收到被救孩子家属寄来的感谢信才得知详情,面对被救孩子家属的重金酬谢,他执意拒绝并说救人是应该的。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的事迹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凸显了我院青年崇高的精神风采。在学校里,吕鹏飞勤奋学习,在同学眼中,他是一个热心的好伙伴;在老师眼中,他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在邻居眼中,他是个既懂事又听话的好孩子。吕鹏飞同学践行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充分展现了当代大学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是雷锋精神在新时期的践行者,是当代大学生成长的典范,是我院青年学习的典型。


各级团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学习活动,团干部带头宣传、带头学习,改进生活学习态度,争当服务学院、服务社会的优秀大学生。倡导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推动我院团组织建设的发展工作,凝聚全院团员青年的力量。


各级团组织要把向吕鹏飞同学的学习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建团九十年、喜迎十八大、建功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五四评议结合起来,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在学习中培树、宣传更多向吕鹏飞一样的优秀青年典型;要把学习活动与引导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结合起来,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广大青年积极主动地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长才干,争做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当代青年。


希望吕鹏飞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院各级团组织要学习他关爱社会、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牺牲精神;学习他自强不息、刻苦学习的进取精神。通过开展向吕鹏飞同学学习,把全院共青团的力量凝聚起来,为不断夺取我院共青团的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二0一二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授予  学雷锋标兵  决定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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