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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办法的通知
2012-04-06 14:59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评选“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办法的通知
新闻来源:院团委    点击数:369    更新时间:2012-4-6 14:59:35    收藏此页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激发各学生社团的活力和创新动力,调动学生社团的工作积极性,以评比带创建,以评比促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推进学生社团的稳固发展,使我院的学生社团更加丰富多彩,使社团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评选步骤:


1、“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达到评选资格的各社团和社团干部需按照要求将社团或个人工作情况、工作成绩、活动内容等方面的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院团委申报;院团委组织各学生社团组成的评审组、各社团的个别组成成员,辅导老师的评定,按照评分细则对参评的各社团和社团干部进行考核、评比,总评分达到85分的社团方可评为优秀社团。


2、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学生社团推荐社团活动积极分子1-2名,“优秀社团”可增加1个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社团干部:


1、注册成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半年以上的,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社团活动成果丰富,对社团管理规范、有序。


2、工作作风严谨、态度端正,能积极主动配合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并积极维护社团利益及形象。


3、积极接受上级组织的指导,准时参加例会,按时上交社团各项材料。


4、工作成绩突出,为本社团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5、对社团工作提出实效性、建设性意见,在社团的发展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6、创新能力强,技能超群,又很强的交际能力。


7、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上进心,团结同学,热爱集体。


8、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得到广大社员的好评。


(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注册成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员半年以上的,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


2、主动认真的配合所属社团负责人开展活动,积极献计献策,为社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3、获得荣誉、奖项的社员优先考虑。


4、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上进心,团结同学,热爱集体。


5、学习成绩良好,无违纪违规现象,得到辅导老师与社友好评。


   (三)优秀社团:


1、注册成立半年以上的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财务清楚,面貌常新,管理规范。


3、定期开展社团活动,学期计划明确,学期中能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总结完整,活动记录详尽、真实,有特色 。


4、积极参与校内外各项活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发展。


5、活动积极向上,内容丰富多彩,受到广大师生好评。


6、社团有活力,社内社外团结共处,专业突出,有特色。


附:对经费使用不正常、有重大违纪行为的集体、个人,在同学间有不良影响的直接取消评定资格。


优秀社团评分细则:


1、总结材料:20分


好:15-20分;较好:10-15分;一般:5-10分;差:0-5分


2、社团总人数,社团人数发展变化(10分)


总人数10人以下:0分;10-20人:3分;20-50人:5分


本学期来人数一直增加:5分;保持不变:3分;减少:0分


3、章程(15分)


无章程:0分;章程内容不明确:0-5分;章程内容相对明确:5-10分;内容齐全,规定细致,符合要求:10-15分


4、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15分)


按时参加校内规定的各项活动:15分;少一次扣5分


5、指导老师、组织机构(10分)


无指导老师:0分;有非固定指导老师:3分;有固定指导老师:5分


组织机构不明确:0分;相对齐全:3分;较完善:5分


6、每学期开展活动的次数和活动人数(10分)


超过5次,根据活动人数情况10-15分


5-3次,根据活动人数情况5-10分


0-2次,根据活动人数情况0-5分


7、特色活动策划方案(10分)


内容详实,影响大:8-10分


内容基本齐备:4-7分


内容欠缺:0-3分


附加分:


社团或社团成员在2011—2012年度参与校内外各类比赛并获得奖项:


个人奖:一等奖加3分/人次;二等奖加2分/人次;三等奖:1分/人次;优秀奖加0.5分、人次。


团体奖:一等奖加10分/次;二等奖加8分/人次;三等奖:5分/人次;优秀奖加3分/人次。


四:评选时间:


1、各系请于4月上旬进行初选评,并于4月23日之前将初评结果报于院团委社团部部长陈波13971178835、678835。


2、院团委将于4月底对其进行最终评选。评选结果将于社团汇演暨颁奖典礼上公布。



附:优秀社团申请表、优秀社团干部申请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请表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社团  评选  通知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3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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