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正文
湖北路桥集团“订单班”合作协议
2015-04-16 19:07 张奇  审核人:

甲方:

乙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提出“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实习期限

实习期限从月  日至日结束。

第二条工作岗位

根据甲方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同意在项目部施工员、测量员、试验员等岗位上安排学生实习。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学生完成生产(实习)任务的情况;

2、根据生产(实习)或调整劳动组织的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变更乙方学生生产(实习)岗位;

3、实习期间不能履行实习岗位的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学生,甲方有权终止其在甲方处的实习。

4、按照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实习)条件;

5、甲方根据具体岗位对乙方学生进行岗前特殊培训及安全教育;

6、创造条件提高乙方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7、实习期间,甲方提供住宿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8、本着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精神,根据公司情况,甲方向乙方学生提供每月适当数量的生活补贴。

9、实习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的实习学生将录用为派遣员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安排实习实训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

2、学生安排到甲方所属用人单位的具体岗位实习前,乙方集中或分批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及安全教育;

3、按实习实训教学计划(或应甲方要求)组织学生前往实习;

4、实习期间,乙方可派专业指导教师进行现场巡视及函授教学工作,以保证毕业生完成实习任务和后续的学业课程,并按时获得毕业证及相关技能等级资格证书;

5、实习期间,乙方应定期了解学生的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实习学生管理,教育学生服从甲方领导和安排,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处理。

6、乙方应教育实习人员对涉及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等秘密进行保密。

第四条 其它约定

1、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按实习期限届时自行废止;3、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交二航局乙方:湖北交通职业

分公司(公章)技术学院(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道桥系学生

联系方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