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构建我校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精准资助”目标的关键环节。为精准落实国家及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切实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根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启动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自愿申请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依据
以《认定办法》为依据,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突发状况、消费行为等因素进行全面、客观评定。
三、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各学院组织班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认定条件、流程及材料要求,确保学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
2.个人申请:学生自愿申请认定。属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贫困数据库中的学生,须如实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认表》(附件1);其他学生须如实填写《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班级评议: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进行评议,初步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4.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对班级上报的初步认定结果及材料进行复核,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5.学校复核与备案: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复核,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认定工作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2.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学生及时知晓并参与;
3.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泄露学生敏感信息;
4.做好学生诚信教育,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认定名单(附件3)(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附楼217),联系人:邱晓玲,联系电话:027-87960080。
附件: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
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