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操场
作者: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0:46 访问量: 来源: 审核:
根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小组于2021年12月6日对校内宣传设备维修维护项目项目进行了评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款的规定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如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将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方式:027-87564945
上一篇: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宣传设备维修维护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下一篇:房屋安全鉴定合同书公示
Copyright 2008 All rights reserved.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鄂ICP备05003308号 鄂公网安备 420111020008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