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小组于2019年7月25日对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系统升级和日常维护自主采购项目项目进行了评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因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如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将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87563516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