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建议(草案)》。会议由工会主席李红艳同志主持,共有78名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经2014年8月31日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已执行四年。在此过程中,党和国家制定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为与相关政策规章保持一致,需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大会听取了人事劳资处所做的修改部分条款的说明,最后,经过全体与会代表举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修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建议(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