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小组于2025年4月16日对公路与轨道学院部门公路工程建筑材料实训耗材项目进行了评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本项目截止开标时间共收到三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其中一家单位因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报价单而没有通过评审,导致满足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如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将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建慧
联系方式:13554233155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