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采购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小组于2022年11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对交通信息学院智能交通教研室耗材项目进行了评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叁家的”应予废标,因有效招标文件不足叁家,本项目废标。
如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将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027-87564989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