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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四组团、室外工程施工和监理以及后续新校区建设所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2017-03-03 09:55   审核人:   (点击: )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四组团、室外工程施工和监理以及后续新校区建设所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29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自筹。依据《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现决定对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四组团、室外工程施工和监理等相关招标代理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比选,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征地总面积约64384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588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86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532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5434平方米。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范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四组团、室外工程的施工和监理;以及后续新校区建设所需招标项目等。包含建筑面积约7万平米,室外工程估算金额约2.1亿元。

1资质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划分表

标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资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ZBDL-7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招标文件;2、组织招标文件审查;3、组织招标的开标、评审;4、编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5、负责配合比选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6、提供招投标相关工作的咨询服务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能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

近5年完成过1个7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完成过1个市政工程施工和监理的招标代理工作。

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要求,本次招标代理资质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如表1所示。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表1的资质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业绩、人员、财务及履约方面均能满足本次比选要求。

2.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10日16时30分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界兴路98号)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比选文件。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20日10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申请文件递交至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三楼2号会议室(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比选人定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并签到。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自领取比选文件之时起,申请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比选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hbctc.edu.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455号

联系人:刘先生

邮编:430079

电话:027-87960215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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