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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试公告
2021-08-06 11:06   审核人:   (点击: )

为认真做好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21〕46号)、《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中公路与轨道学院专任教师岗位(42000103401421017)2个并列第一的考生进行加试,现将相关工作公布如下:

一、加试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的专业要求,分类面试,侧重专业知识(或综合能力)。

二、加试的方法及内容

(一)加试方法

采取课堂试讲的方法。

(二)加试试题结构

课堂试讲(现场出镜,可用PPT等多媒体教学手段)1题,主要测查考生教育教学应用能力。

(三)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评分保留1位小数。

(四)课堂试讲按10分钟掌握,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三、加试抽签

(一)考官入场

考官进场确定座次。

(二)考生抽签排序

考生提前30分钟入闱,抽签确定加试顺序。侯考室负责人向加试考生宣读面试纪律等规定。

四、加试程序

(一)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入考场;

(二)主考官宣读试题宣布答题开始后,计时员开始记时;

(三)课堂试讲环节按10分钟掌握,剩余1分钟时作出提示,试讲超时由计时员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四)考生答题结束后,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打分;

(五)各考官评分结束后,按照体育计分法规则,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加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具体形式一般采用隔位报分,考生交替返场听分、签字。

五、加试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1年8月12日上午9:00——12:00时进行加试。

加试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55号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楼。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考生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明确)进入考场,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候考室,按先后顺序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

(三)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面试期间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除规定的用品外,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手机、录音笔等任何储存、通讯等设备进入候考室,已带入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放在指定位置集中保管。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在候考室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有考务工作人员陪同。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面试期间,只允许说出抽签顺序号,严禁透露任何能证明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七)考生要按照试题要求进行答题。每题回答完后,考生应报告“答题完毕”。面试成绩宣布后,应签名确认。

(八)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九)听从考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面试纪律。在指定的地点候考,按指定的路线行进。不许大声喧哗,严禁吸烟,保持安静,不干扰他人。

(十)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务工作人员。

(十一)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候分,不得带走试题。分数公布之后,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考场。考生未听清考题时,可请求主考官重复一次,但不得提出其他问题。面试中,可作记录。面试后,不得将任何记录带离考场。

七、防疫管理

(一)入场管理。考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通道,所有入场人员需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在使用酒精消毒液进行手、衣着、文具消毒后,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及考生健康监测申报表后,方可进入考场。候场、排队时,每两人之间须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考场管理。面试考场的布置,保证候考考生座位两两间隔在1.5米以上,单向就座,不得交谈、走动;考官、工作人员等执行相应安全规范。考前和考试期间,场所保持开窗通风。每批次面试结束后,加强通风换气5分钟以上。

(三)离场管理。考试结束后,引导考生即刻、依次离开,禁止在考场及附近逗留。

(四)餐饮管理。不安排考生进餐、饮水。考务工作人员进餐、饮水,应各自在独立空间内进行。

(五)应急处理。在考场入口附近设置临时隔离区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区。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咳嗽、体温超过37.3℃,以及“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等情况,即刻转移至隔离区,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同时通报疾控部门,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bctc.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564981(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劳资处)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564962(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室)


附件:1.加试考生名单

2.加试课堂试讲题目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4.考生健康监测申报表


                                                                   中共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8月6日

附件【2.加试课堂试讲题目.xlsx已下载
附件【4.考生健康监测申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1.加试考生名单.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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