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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公告和体检考察的通知
2018-08-07 10:30   人事劳资处 审核人:   (点击: )

根据《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8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方案》(鄂人社函〔2018〕159号)的要求,结合《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公告》,我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于2018年8月6日结束。现将综合成绩进行公告,并将体检考察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四)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考察。

二、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8月9日上午7:30之前,在我校1号教学楼门前的校标处集合签到,我校将组织大家统一前往学校指定医院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近期保持手机信号畅通,以便我校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

(三)体检当天上午需空腹报到,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参加体检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一寸登记照一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体检报告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领取。

三、考察注意事项

(一)考察内容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原工作单位(学校)鉴定材料、考生报考资格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或不具备应聘条件: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招考当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采取多种形式评价被考察对象。原则上,对每一位考察对象只采用一种考察方式,即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加上综合评价。

1.实地考察

由学校提前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我校工作人员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等进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2.信函考察

由学校向考察对象档案所在单位党委、组织或人事部门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所在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

我校工作人员须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学位、职称、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或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的,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3.综合评价

在上述两种考察方式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注重能力、群众公认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判断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并最终确定考察结果。

(三)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从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7日

附件【2018年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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