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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质量管理和双高工作要点
2019-05-14 09:01   质量管理处 审核人:   (点击: )

2019年,学校质量管理和双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关于教育现代化的文件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9年开展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抽样复核的通知》,做好质量管理和双高工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一、诊改常规工作

1.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逐步建成较为完善的“五纵五横一平台”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指决策指挥、质量生成、资源建设、支持服务、监督控制五个系统),重点是两链。目标链[学校发展规划、专项建设规划、二级学院(部)发展规划]要求前后衔接、上下贯通。4月底前完成目标链、标准链的修订完善及汇编出版工作。(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2.自主诊改运行机制建设。各部门依据学校“十三五”规划目标,明确2019年度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形成规划的实施链。在资源、制度支撑下开展有效实施,利用信息管理平台,实时采集数据,进行建设质量实时监控、反馈与改进,推进建设成效与工作质量的持续提高。重点是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制度的完善和落实。2月底前完成制度修订,3月底前完成年度目标和任务的分解、部门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责任部门:各部门)

3.考核性诊断体系建设。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五个层面的质量主体,按照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体系运行的考核性诊断。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进行诊断,完成专业诊改报告;课程负责人对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进行诊断,完成课程诊改报告;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对教学工作的开展执行常规性检查,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和考核;教学督导室对教学的规范性、有效性实时监控,开展教学评价;教师个人对自我发展进行诊断,人事劳资处对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发展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学生个人对自我发展进行诊断,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的发展进行检查和考核;招生就业处对学生的进出口进行监控;信息中心负责数字化建设和数据的采集、分析;质量管理处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进行监控和考核。校长办公室组织全校所有部门(含教学单位)开展年度自我诊改工作,完成部门诊改报告。(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迎接教育厅诊改复核的准备工作

4.公示材料挂网报送工作。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进校复核诊改工作安排在6月19~21日,5月底要完成公示材料的准备和挂网公示工作,6月中旬完成材料报送工作。(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信息中心)

5.复核汇报的准备工作。5月底前做好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和学生5个层面的诊改情况汇报和学校信息化建设汇报的准备工作。(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人劳处、学工处、信息中心、各二级学院)

6.访谈座谈和问卷调查的准备工作。5月底前,做好书记、校长及相关校领导与复核专家访谈的准备工作;做好学校管理层、执行层、教职工代表等与复核专家交流、座谈的指导及准备工作;做好学生与复核专家进行交流、座谈的指导及准备工作。做好教师与学生层面的调查问卷填写指导工作。(牵头部门:人事劳资处、学生工作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7.内部质量保证诊断项目支撑材料准备工作。5月底前完成《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全部诊断要素和诊断点的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归档工作。(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专家进校复核的接待组织工作

8.现场接待组织工作。做好省级专家进校复核的接待组织工作,包含接送车辆、餐宿、汇报、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状态考察、数据分析、资料查看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配合部门:各部门)

四、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和质量年报工作

9.平台数据采集工作。2019年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科学谋划,妥善安排,提前启动,分阶段推进,确保数据填报前后一致,真实合理。明确不同类型平台数据归口职能部门管理,在校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归口学生工作处,招生和就业数据归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师数据归口人事劳资处,教学数据归口教务处等。各归口部门负责数据的挖掘、填报、审核和分析工作,对其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该项工作7月份启动,11月底完成。(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10.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工作。依托平台数据,认真计算分析数据,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教学、师资、招生就业、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专项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以及学校状态数据分析报告。该项工作11月初启动,11月底完成。(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11.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以平台数据为基础编制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提前布置典型案例编写等工作,提前拟定报告框架并加强培训,确保质量报告编写质量。该项工作10月份启动,12月底完成。(牵头部门:质量管理处;责任部门:各部门)

五、质量文化建设

12.质量文化建设。围绕五个层面的质量主体,明确质量文化的建设目标和路径,落实质量文化的建设任务和成果,开展多元质量文化建设活动,培育全员质量观念,提升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标准内涵,使质量保证真正成为质量主体健康成长的内在需要,成为学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内生动力。(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部门)

六、“双高”建设

13.省教育厅组织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认定总结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有关项目认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对骨干专业、生产性实训基地、优质学校、双师基地、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7个认定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及总结。项目组长牵头7个项目的总结工作,具体建设项目责任人负责各个项目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总结工作4月份完成。(牵头部门:双高办;责任部门:各项目所在部门)

14.交通行指委组织的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认定总结工作。根据交通行指委“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认定推荐的通知”(交通行指委函〔2019〕8号)文件要求,启动路桥等骨干专业(4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个)共3个认定项目的材料提交工作。项目组长牵头,具体建设项目责任人负责具体项目数据提交工作,并报送项目典型案例。总结工作4月份完成。(牵头部门:双高办;责任部门:各项目所在部门)

15.全国优质校遴选申报的准备工作。在做好全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项目总结的基础上,做好全国优质校申报的总结工作,编制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总结报告,组织编写优质校遴选申报的文字稿和制作汇报PPT。申报工作4月份完成。(牵头部门:双高办;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16.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的申报和遴选工作,组织各单位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申报工作5月份完成。(牵头部门:双高办;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17.中国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申报工作。根据国家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相关工作的推进进度,组织和开展学校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的申报和遴选工作,组织各单位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牵头部门:双高办;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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