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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19-09-30 09:51   保卫处 审核人:   (点击: )

为深入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向纵深开展,为消除宿舍用电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给广大学生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住宿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学生宿舍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宿舍综合治理,特别是用电安全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学生宿舍用电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消除宿舍用电安全隐患,提升学生安全生活素质,优化宿舍环境育人功能,进一步提升学校综合治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戴光驰 陈方晔

副组长:李全 齐建模 谢彤 王孝斌 李红艳

成员:蒋兰芬 贺章波 龚韵枝 夏勇子 严蔚

刘菲 曾祥成 胡超群 孙猛 夏守云 程海潜 李建明 罗星海 石小平 李刚 朱婧 马进 余诗隽 李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曾祥成,成员:刘菲、孙猛、屠耀斌。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二)全面摸排整治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三)组织考核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四、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治学生宿舍内务,特别是用电安全,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强化学生用电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用电安全事故。

(二)大力整治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杜绝使用伪劣质量的电源和插座,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

(三)大力整治公用线路安全隐患,检查规整所有宿舍用电线路,整改老化线路和用电设施。

五、工作安排

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彻底排查阶段。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宣传动员。组织对所有宿舍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摸底,查找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治措施,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针对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努力解决问题,优化住宿环境。

(三)总结阶段。认真总结,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整治工作情况。

(四)巩固成果阶段。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自身职责和制定的工作方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深化整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检查和考评。

六、工作职责

根据学院专项整治活动部署,抓好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巡视检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宿舍管理和建设的工作方法,整治用电安全隐患,切实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保卫处牵头组织专项活动开展,建立宿舍安全用电台账,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汇总报校办通报并进行严格奖惩。并依据《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方法》(试行)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方式及适用,对具体案件进行处置。

(二)学工处负责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加强学生安全用电教育管理。

(三)后勤中心负责宿舍用电线路排查整改维修,负责宿舍及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完好。

(四)各二级学院履行负责宿舍安全主体责任,抓好辅导员管理,指导好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定内务管理奖惩制度,制定辅导员进寝室、教工党员联系寝室和指导学生党员建设寝室工作方案。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宿舍管理服务公司的监管和指导,强化检查值班巡查。

(二)齐抓共管,开展党建进寝室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实施辅导员进寝室、教工党员联系寝室、学生党员表率带头建设寝室,加强学生寝室内务建设。

(三)制定宿舍内务管理奖惩制度,形成打基础,管长久的工作制度机制。

(四)集中分阶段检查和评估,促进形成持久整治成果。

八、奖惩办法

(一)具体案件处置依据《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方法》(试行)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方式及适用。(保卫处指导适用)

(二)学生违规违纪依据《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学工处指导适用)

(三)宿舍管理职责落实和处罚措施依据后勤中心《宿舍管理人员职责及处罚措施》实施奖惩(后勤中心指导适用)

(四)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履行学生宿舍内务安全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切实管理好学生宿舍用电安全,对于在专项行动中表现优秀的二级学院,将对该学院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奖励。对于存在学生用电人离开宿舍未拔插头、使用不合格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院长、专职副书记、辅导员将承担管理责任。保卫处、学工处、后勤处、后勤中心每月联合定期检查宿舍用电情况,统计检查结果,发现学生用电人离开宿舍未拔插头、使用不合格插座、使用大功率电器,按照每个5元对学院院长、专职副书记、辅导员分别进行履责处罚,对于存在问题较严重的二级学院,将同时对其联系校领导进行履责处罚,若有2名以上联系校领导受到履责处罚,则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也将一并受到履责处罚。检查结果报领导确定后,报人事劳资处直接在当月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是学校综合治理的专项举措,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支持整治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抓住学生宿舍管理的突出问题,针对用电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以点带面,提升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水平,务求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进一步促进整治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的、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推动学校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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