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基本信息>>正文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方案
2017-05-10 15:14   学生工作处 审核人:   (点击: )

为圆满完成学校2017年度征兵工作任务,根据省教育厅、省征兵办“2017年全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解决疑难问题,代表学校负责年度征兵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戴光驰、陈方晔

副组长:李 全、齐建模、谢 彤、王孝斌、李红艳、

余建平、王树荣

组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保卫处、信息中心、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西北区学生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2017年度征兵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

二、工作任务

(一)征兵组织

1. 征集任务

按照省教育厅、省征兵办下达的“2017年大学生征兵任务书”要求,我校征兵目标任务为170人(约占在校男生比例千分之十九)。根据各二级学院在校男生人数,特将任务分解如下:

公路与轨道学院:51人

汽车与航空学院:46人

交通信息学院:30人

物流与交通管理学院:22人

航海学院:16人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5人

2. 征集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籍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17年9月入学新生(具体年龄要求、基本条件见宣传资料)。

3. 报名、体检、政审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8月5日,有意愿的学生均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应征报名。

在校应征学生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在校体检、政审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4. 应征流程

第一步

网上登记

有应征意愿的男性大学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

第二步

报名初审

学生持《登记表》和《申请表》到二级学院报名登记,并由辅导员在《登记表》内填写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再持表到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备案、审核、盖章。在校应征学生的《登记表》《申请表》由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收存,户籍地应征学生的《登记表》《申请表》将返还学生。

第三步

体格检查

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将按辖区征兵办公室规定的时间,组织在校应征的学生集中进站参加征兵体检。

户籍地应征的学生持《登记表》《申请表》回乡报名后,参加由当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安排的征兵体检。

第四步

政治考核

在校应征学生,由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及政治考核工作,并负责与辖区公安部门和征兵办公室联合办理政治考核手续。

户籍地应征学生,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相关部门配合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和征兵办公室完成政治考核手续。

第五步

批准入伍

在校应征的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学生,由辖区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等待走兵。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统一领取《入伍通知书》,并送达家庭。

户籍地应征的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安排走兵。家庭自行前往户籍地征兵办公室领取《入伍通知书》。

第六步

学费补偿

户籍地应征的学生学费补偿代偿,由入伍学生家庭持《申请表》自行到户籍地征兵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在校应征的学生学费补偿代偿,由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统一办理。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统一向省资助中心进行申报,待资金下达后,组织发放工作。

(二)宣传动员

1. 组织召开征兵工作部署会,统筹部署我校2017年征兵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要求。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相关职能处室、各二级学院。

2. 组织召开征兵政策学习会,宣贯、学习兵役法规及2017年大学生征兵政策。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3. 组织召开征兵政策咨询会,现场解答入伍优惠政策和应征流程,发放征兵工作联系卡。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4. 通过主题班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告会、校园门户网站、广播、校报、电子屏、展板、微信平台、QQ群、校园文化活动等途径,全面开展征兵宣传。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党委办公室、信息中心、学生工作处、团委。

5. 利用走访学生顶岗实习基地、毕业生返校答辩和办理离校手续、校园招聘会等时机开展征兵宣传,提高实习学生和应届毕业生的政策知晓率。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

(三)服务保障

1. 建立入伍学生信息档案,登记学生详细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联系方式、走兵去向等。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暑假期间)、各二级学院(暑假前)。

2. 做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学费补偿代偿申请表》等表格用印工作。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3. 做好入伍学生毕业实习经历认定、毕业考试安排、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修认定以及退役学生复学、转专业等工作。责任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4. 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代偿及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减免等工作。责任部门: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

5. 做好入伍新生退役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服务等有关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6. 配合辖区人武部、公安机关做好预征对象体检、政审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

7. 做好入伍学生跟踪回访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和社会责任,严格实施“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统一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着力工作落实,做到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责任明确,确保学校2017年征兵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精准动员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途径,按照“八个一”的工作要求,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的征兵宣传,确保征兵政策和流程入眼、入耳、入心。征兵宣传对象要以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届毕业生、拟顶岗实习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有志从军的学生为重点,精准发力,持续发力,提高征兵工作实效。

(三)积极联动,精细服务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分工协作、密切沟通,指派专人负责征兵工作事宜,确保应征过程各环节信息畅通,积极协调辖区兵役机关、公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在咨询、报名、体检、政审、定兵、走兵、复学、就业等各环节,为学生提供便捷、高效、细致的服务,持续关心入伍前、服役中、退役后的大学生士兵。

(四)严肃纪律,廉洁征兵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严格落实国家征兵工作政策,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要强化法制观念,纯正征兵风气,把加强纪律约束贯穿征兵工作全过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做到“阳光征兵、规范征兵”,努力向部队输送身心素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合格的大学生兵员,确保我校征兵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完成。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