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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2014-03-10 13:33   院长办公室 审核人:   (点击: )

 规章制度是学院科学管理、民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依据和保证。为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院体制机制创新,努力为学院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学院章程》要求,结合学院深化改革实际情况,决定对学院现行的规章制度开展全面修订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学院建设品牌院校目标,充分考虑推行院系两级管理的实际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留、废、改、立”分类进行清理和修订,制定合理、规范、严谨的学院运行机制,明确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

 二、修订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各类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上级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是务实性原则。各类规章制度必须立足职业教育发展实际,必须符合学院实际,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学院办学资源的有效利用,有利于建立更有生机与活力的内部治理结构,确保其能有效发挥导向、激励、约束作用。

 三是系统性原则。要注重各类制度相互间的协调及衔接。要注重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做到专项制度系统化、实体性制度程序化、原则性规定具体化,要注重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四是程序性原则。严格程序是确保制度更加严谨,执行更加有效的重要保障。规章制度的制定或修订过程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要多部门协调工作,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努力使规章制度科学、严密、完整。

 五是创新性原则。要立足长远,适度超前,重视制度的创新和与时俱进,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制度要及时修订,有明显缺陷的要加以完善,要通过不断的补充完善,使制度在保持严谨、科学的基础上,反映时代的特色,体现创新的精神,适应学院的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规章制度修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熊友山 陈方晔

 副组长:王同庆 李全 严若仪 谢彤 陈方先

王孝斌 叶道清 余建平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整个制度汇编工作分4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摸底自查阶段(2014年3月5日至4月5日)

 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安排部署工作,对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和收集,确定清理目录。

 (二)梳理修订阶段(2014年4月6日至2014年7月6日)

 各单位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填写《现行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送院长办公室。

 (三)初步审核阶段(2014年7月7—9月30日)

 院长办公室组织院内外专家、法律顾问对各部门报送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各部门根据反馈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对各自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

 (四)审查汇编阶段(2014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学院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梳清理后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核,从学院全局的角度进行统筹,分析规章制度的内部一致性,审定并报院长办公会通过后向全院发布,汇编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此次规章制度梳理、修订和完善,工作量大、覆盖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院制度建设的意义与紧迫性,把制度修订汇编工作作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一件大事来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阶段任务有序推进。

 (二)加强学习,确保质量。各部门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修订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要看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学院管理需要(特别是要充分考虑实施院系两级的管理实情),是否有不当的内容,是否有互相矛盾和冲突的内容,实施主体是否明确,实施程序是否清晰,实施结果是否有监督等,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紧密合作,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加强沟通,充分协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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