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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阳光招生”公开承诺书
2015-07-07 16:12   审核人:   (点击: )

为确保我校2015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进行,特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部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进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结束后,录取通知书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批准后,由我校统一用“EMS”寄出。邮政局邮政特快专递为我校新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的唯一渠道,我校未开辟其它任何发放渠道。录取结果可在当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hbctc.edu.cn/)查询。

二、严格招生管理。录取工作按照规定的政策、办法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网上录取工作流程、计划调整工作流程、退档工作流程、信息发布工作流程、信访接待工作流程等工作流程,使录取工作在制度的规范下和严格的监督下进行。学校招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参与监督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校外无任何招生报名点。

三、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严格做到 “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话、报纸和网络,及时公布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四、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我校设有专人、专用电话和招生网页,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招生咨询电话为:027-87563713,027-87563702,027-87590771,027-87564887;咨询QQ为800081902;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w.hbctc.edu.cn/

五、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招生期间,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驻录取现场,对招生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收费。我校严格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各项收费均在考生被我院录取后,开学报到时,由我校计划财务处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和项目收费,收费标准及项目在招生简章和学院公示栏中公布。除此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环节、任何时间、任何机构和个人能够对考生收费。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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