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
为切实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维护好毕业生的权益,现将今年毕业离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关于学籍补注册
实习学生的学籍注册,如同在校生学籍注册一样,是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履行的一项学籍登记手续,是对学生学籍有效性的一种认可。
毕业生因顶岗实习等原因错过了正常的学籍注册时间,返校后于6月30日前到计财处(B0104室)交清学费等,尽快到所在系部进行校内学籍补注册,经学工处确认、统计后做教育部学籍补注册。
2.关于毕业论文答辩及补考、清考
毕业生应认真做好毕业论文答辩以及完成课程补考、清考,具体时间按各系部通知时间为准。
3.关于学籍注册与学业成绩的关系
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是获得连续学籍的惟一途径,已办理注册手续学生就具有我院学籍,就具有学习和认定学业成绩的资格,享有受到国家法规保护的、完全的权益,所以学院只认定学籍注册学年的成绩,毕业时学院依据有关规定,向教育部报送已在学业期间连续注册学生的毕业信息,为注册学生领取毕业证做备案。
4.关于毕(结、肄)业资格认定及毕业预审告知
学院对连续完成学籍注册、成绩合格、操行合格以及没有处分的学生做出毕业资格初步审核,进行毕业资格预审告知。
毕业资格审核原则:
①在校期间完成各学期注册、学分达标、操行合格的学生获得《毕业证书》资格;
②在校期间完成各学期注册、学分≥90%(包括操行分)的学生获得《结业证书》资格,次年5月可向学院申请重新评议或申请考核,操行及成绩合格者可换发毕业证书;
获得《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均叫做修完学业,两者是对学历认定的不同结论。
③在校期间存在未注册情况或者学分<90%(包括操行分)的学生颁发《肄业证书》,肄业生按照规定可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
获得《毕(结)业证书》资格学生,必须完成毕业信息和图像核对这一必备程序,无图像信息的学生不能上报毕业信息,办理时间: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30日。
毕业预审告知:学院在数字化校园个人服务中心向学生本人告知毕业预审结果,以毕业、结业、肄业表述。时间2014年5月23日—6月10日。
5、关于毕业派遣及离校手续
毕业生在数字化校园系统中,办理毕业生电子离校手续,通过选择派遣(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去向和核对自己的电子离校单,完成离校手续。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是学生完成学业的标志,表明毕业生与学校之间的学籍关系的解除。
使用个人账户、密码进入电子离校系统,应实事求是地做出选择,所有的操作等同笔迹签名,毕业生应对个人密码严格保密。
毕业派遣2014年实行档案和户口统一派遣,有如下3个派遣去向:
①派遣至湖北省人才中心;
②派遣至原籍;
③派遣至签约单位,主要是指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通过机要途径转递档案。
电子离校系统派遣(档案、户口)去向从2014年4月28日开放,6月30日关闭;
电子离校系统个人离校单从2014年4月28日开放,6月30日关闭。
6.颁发毕(结)业证书及发放毕业生派遣证
具体时间按各系部通知时间为准。
7.关于肄业生的事宜
如果因学业成绩没有达到毕(结)业标准的,还想继续学习完成学业的学生,应向所在系部提交延长学习期限申请书,经审核同意,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学习期限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年。其学习形式有两种:
①在校学习形式:主要对于未取得的学分占总学分的30%以上的学生。编入相应班级,纳入在校生管理以及教学。
②离校自学形式:主要对于未取得的学分占总学分的11-29%的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领取《肄业证书》。在延长的学习期限内,每年5月,肄业生可向学院申请重新考核,考核成绩全部合格者换发《毕业证书》。
③申请延长学习期限的时间2014年6月1日—25日。
8.毕业生其他事务
①图书馆、院团委组织了接收毕业生捐书活动,毕业生捐物活动,受赠物品将有爱心超市管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按照省学生资助中心通知要求应届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并填写纸质《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确认书》按照一式两份填写,学生保存一份,学校留存一份。《确认书》在各系部领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流程”及“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等信息学生可登陆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事务网查询或咨询学院资助管理中心。
重要提示:
1.重要咨询电话
①学生工作处办公室:咨询学生事务、学籍学历、资助事宜、心理健康等。
电话:027-87564905,邮箱:hbjtzyjsxy@163.com。
②教务处公室:咨询有关教学安排、课程选修、学业成绩等内容。
电话:027-87564970
③计划财务处收费室:咨询学费等费用缴纳事宜,电话:87564940。
④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公室:咨询就业信息、毕业档案办理、毕业派遣等。
电话:027-87802313
⑤保卫处户政管理室:咨询户口事宜,电话:027-87563039。
2.完成学业,毕业生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人,你要全面履行作为公民的义务、承担公民的责任;在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前,应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不得做出危害社会、他人和自己的事情,否则错误行为的后果由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