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考核管理条例
一.考核目的
加强协会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协会成员的活动积极性,更加合理的组织协会各成员的工作,使协会工作正规化,制度化,高效率的进行。
二.考核范围
心理协会各部部长,会员。
三.考核办法
考核实行量化百分制。每人每学期基础分100分,通过考核加减分。学期末总分前十名可以获得“优秀委员”或“优秀会员”称号和适当物质奖励,总分在前40%的可以获得2个课外学分并优先推荐培优.
四.考核内容及细则
1.思想状况
心理协会成员须保持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会发展。
在内部搞小团体主义或影响团结者视其情节每人次(下同)扣5---8分
有不利于协会发展的言行扣3---6分
2.工作状况
心理协会成员须积极参与协会的建设与工作,为协会作力所能及的事。
每次例会或临时会议迟到者扣2分,无故缺席与替他人签到者扣4分,特殊情况可向所在部部长或有关负责人请假,以正当理由例行请假手续者不扣分。
活动中及值班中迟到者或早退扣3分,无故不到者扣5分
活动中或会议中不服从指挥,扰乱正常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扣5---8分
工作中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以对协会产生不良影响的扣3—5分
工作完成出色或提出可行性建议者每次加3---5分
全学期活动,例会,值班无迟到早退者学期末加5分
做出突出贡献为协会和学校赢得声誉加10分
3.学习状况
心理协会成员须在完成文化课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心理学知识的学习培训。
心理知识学习和培训课迟到者扣2分,无故旷课与替他人签到者者扣5分,以正当理由例行请假手续者不扣分
按心理培训课课堂学习情况可加0---5分
学期末按所在学院及专业的文化课成绩可加0---5分
五.实施办法
各部例会及部内项目由部长负责考核,整体活动和公共会议由秘书部负责考核。每月份由秘书部汇总后经协会会员会同意审核,向协会会员通报。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条例解释权属心里协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