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期刊编辑委员会于2007年1月10日给各期刊社(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职教系统开展第六次“全国优秀职教文章”评选活动。这次评活动仍实行期刊社(部)与期刊编委会两级评选制度。各社(部)组建初评委员会进行初评,期刊编辑委员会组建评委会进行复评。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协调整个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交通职业教育》编辑部,由期刊编辑委员会学术部主任朱谦阳负责。
经研究,本编辑部决定在交通职业院校征集文章参加这次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05年1月以来已发表或虽未发表但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经验介绍文章均可参评,每篇文章字数一般不超过6000字。谢绝非教育教学研究类的行业性或学科性很强的专业文章参评。
二、奖励
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和优秀奖四级。初评比例为:一等奖数≤参评文章总数的5%;二等奖数≤参评文章总数的10%;三等奖数≤参评文章总数的30%;优秀奖由各初评委员会自行确定比例,但不得超过参评文章总数的45%。一、二、等奖需报期刊编辑委员会组建的评委会复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均由中国职教学会期刊编辑委员会颁发“全国优秀职教文章证书”。
三、论文评选的参考标准
1.论点(30分):正确、新颖、有独立见解,有实际指导意义;
2.论据(20分):真实、典型、充分、可靠;
3.论证(20分):科学、透彻、符合逻辑、说服力强;
4.结构(20分):严谨、完整,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文字(10分):通顺、准确、精练(全文超过7000字的每千字扣1分)。
四、时间安排
2007年5月31日前,各初评委员会完成初评工作; 2007年7月至8月,期刊编辑委员会评委会复评;2007年9月底前,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证书。
五、参评办法及其他
1.参评文章由各学校(单位)推荐。请各院校的科研处(室)和通讯员积极组织文章参评。凡已在刊物发表过的文章,虽无单位推荐,如本人自愿,亦可参评。
2.请各单位将推荐的参评文章一式4份(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连同《推荐文章登记表》(见附件)1份于2007年4月30日前寄本部,过时不候。没有收到《推荐文章登记表》的单位可发邮件向本编辑部索取。
3.每篇参评文章需缴纳评审费80元。请各单位在寄出参评文章的同时将评审费汇至交通职业教育编辑部(开户行:江苏省南通市商业银行南大街支行,户名:交通职业教育编辑部,帐号89121015201020010398)。通过邮局汇款亦可。
4.个人参评文章可不填登记表,但需另附作者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曾在本刊物发表过的文章参评,本编辑部可免费代为复印资料。
5.未尽事宜请与朱谦阳同志联系。电话:(0513)83535371,83534936;传真:0513-83535371;E-mail:jtzyjy@ntsc.edu.cn;jtzyjy@126.com。
交通职业教育编辑部
2007年1月31日